男孩子们的友谊有时候建设的总是很奇妙,不管多大年纪,往往他们都会对强者心生敬意。
一场以多欺少,却被强势反压的篮球赛,傅琛凭实力震慑了五年级一班的刺头们,并成为了整个新标路小学的名人。
大概是金子,在哪里都会发光。
回家的路上,阮姝和许曼曼就跟在傅名人身后。
隔着几步远的距离,阮姝看着身穿深海蓝跨栏球衣的挺拔背影,看着他姿态悠然闲散的把玩着那只篮球赛迎来的战利品,圆滚滚的崭新篮球,在他两只手上来回颠倒,又在他一根手指上稳速旋转,就好像他掌中的玩物,温顺听话的任由他把玩儿。
篮球是他的兴趣之一。
后来,所有跟他打过篮球的人,都认为他天生该吃职业篮球这碗饭,说不定能进职业联盟,为国争光,发光发热什么的。
十六岁的傅琛对此嗤之以鼻,照这么说,他天生该从事的职业可太多了。
他是这样一个人,感兴趣的时候,什么都可以做到令人望尘莫及的好。
不感兴趣的东西,跪着送到他眼前,他也不屑一顾。
阮姝着迷的,就是他这份偏执。
因为喜欢,他可以为她做任何事,不计后果的付出一切。
这世上永远不会再有另外一个人,像上辈子的傅琛那样对她。
曾经的好友兼经纪人徐梓曾问过她,“傅琛已经蹲在监狱里了,不管他能不能出来,他的人生已经是这样了,你已经不再是过去那个阮姝,你要为了一个失去人生价值的人,而荒废自己的人生价值吗?”
阮姝当时是这样回答徐梓的。
阮姝说,“没有人可以放下一个,可以用生命去守护你的人,他用自己的人生不惜一切拯救了我,却还怕我会回馈他,怕自己会拖累我。再优秀的人,都无法替代他,我很爱傅琛,就算他这辈子都不愿意再见我,我也依然爱他,从过去,一直到未来。”
一直跟到许曼曼家楼下,看着傅琛走进光线昏暗的楼道,即使他从未回头,阮姝依然舍不得收回眼。
许曼曼跟她摆摆手道别,“快回去吧,天快黑了,胡阿姨说不定已经回来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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