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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静的早晨,桌面上的手机震动着,随即响起了铃声,“你是我的小啊小苹果,怎么爱你都不嫌多……”错了,这是楼下大妈广场舞的声音,铃声是这首:“爱你孤身走暗巷,爱你不跪的模样,爱你对峙过绝望,不肯哭一场……”“谁啊?大早上还让不让人睡觉。”
电话那一头,声音有些急促,“疯子,有情况。”
“TMD,我正在和妹子进行深入交流,你来搅什么局?”
“赶紧过来,一会老赖来了要你好看。”
“哪里?”
“丰盛路上街36号。”
“好,知道了。”
凌枫赶紧从舒适的床上爬了起来,简单地刷牙洗脸,接着从凌乱的桌面拿起了证件,走出了阴暗的房间。和大多数打工人一样,凌枫住在单位的宿舍,但为了足够的私人空间,他选了一间最僻静的宿舍。在路上,凌枫像往常一样,买了一碗豆浆和一根油条,对付两口。前两天,他刚满30岁,家里人都说三十而立,可他现在依旧是基层最普通的一名刑侦警察。刚来到丰盛路,就看见警车顶上的灯闪闪发光,让人应接不暇。附近的居民都聚在一处,朝着同一方向望去,仿佛前面有明星登场。路边两旁,许多店铺还没开门,要不是警笛声的惊扰,估计邻居们都在睡梦中。凌枫朝着上街36号走去,虽然这条路他也走过了不少次,但每次都有新鲜事。可今天有些不一样,出门时他看了看黄历,这是母亲临死时特别嘱咐他:每天出门前都要看一下黄历。他坚持了三年,只有今天看到最显眼的诸事不宜四个大字。刚出门时,还是蓝天碧云,但随着靠近36号,天空开始变得灰暗,阴云密布。凌枫有种不好的预感,家里的老人说风云变色这是有阴魂在作祟,说明附近冤魂不息。城中村本来就阳光稀少,阴雨天更是呈现出一副末日的景象。他抬头望去,看见36号旁边布满了警员,屋子外面拉起了长长的警戒线,而附近的居民都挤在警戒线外观看。凌枫顺着地上的石板走了过去,楼道间的阵阵凉风让他哆嗦了两下。他嗅到了前方有很重的血腥味,抖了抖肩膀,“不行,我也算是个老刑侦了,这种场面还吓不到我。”
天空这时开始响起了雷声,真是奇了怪,都已经入秋了,怎么大早上还会打雷了?凌枫抬头看了两眼天空,低头正看见了温思远在处理现场环境。思远望向了凌枫,喊道:“疯子,快来。”
凌枫赶紧从人群中挤了进去,一边挤一边说:“让一让。”
好不容易挤到警戒线内,“瘟神,这么着急叫我起床,什么事?”
思远轻轻推开房门,也巧了门一打开天上就闪了一下,接着轰隆一声,把思远都吓了一跳,“你自己看吧。”
凌枫刚走到门口,一股恶臭瞬间传入鼻孔,“我去,这也太影响胃口了,我刚吃的早餐。”
出租屋里,平躺着一具女尸,满身的伤痕,像是被猛兽撕咬过一般。凌枫走进屋里,仔细观察,死者身高大约一米六,看样貌估计在二十五六岁,身材丰腴,穿着一件写着“聚美”两个字的制服。尸体离门口不到2米的距离,头部向内,平躺的姿势特别不规则,左手右脚都是曲着的。脸部没有伤痕,但异常苍白,应该是失血过多。脖子上明显有一条约20厘米长的勒痕,目前看起来像是手掌造成的,还排列有五只手指的样子。身体部分除了心脏位置有个很大的伤口外,其他部位的伤痕深浅不一。现场屋子大约20平米,由于在一楼,没有窗户不透风,所以尸臭一直散不出去。再看屋子里面的大都是一些建筑工具,摆放特别凌乱,看样子很久没收拾过,一些工具都铺满了灰尘。刚进屋子没多久,思远就偷偷在凌枫耳边说道:“老赖来了。”
抬头望去原来是个大肚便便的油腻大叔,他瞄了几眼,抬起头便说道:“这案子,你和凌枫好好查一下。今天局里要开会,我先走了。”
凌枫头也没回,组长这么干也不是第一次了,与其浪费口舌,还不如自己动手丰衣足食。而思远,来到这片警区也有一年多,还像个新人。他模仿起组长的动作,学着组长的口音说:“今天局里要开会……放屁,明明就是不想干脏活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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