晨幕林夕

第二十三章 秋阳染金叶,归燕筑新巢

天才一秒记住【荔芳文学】地址:lfwx2.cc

立秋过后的第一场雨,把银杏巷洗得格外清亮。林夕清晨推开画室窗户时,风里已经带了几分秋的凉意,混着巷口老银杏树飘来的淡淡清香,让她忍不住深吸了一口气。窗台上的绿萝又抽了新叶,雪团正蜷在绿萝旁的软垫上,尾巴尖随着窗外的鸟鸣轻轻晃动,一副慵懒又惬意的模样。

“今天该去看看巷口的银杏叶了。”林夕笑着挠了挠雪团的下巴,转身去收拾画具。自从春天答应大家要画“银杏巷四季”系列,她便养成了按时记录巷景的习惯——春日的新芽、盛夏的浓荫、秋日的金叶、冬日的落雪,每一笔都藏着她对这里的心意。

刚把画板装进背包,门外就传来了张婶的声音:“小夕,在家吗?刚煮的玉米粥,给你盛了一碗!”林夕连忙开门,就看见张婶手里端着一个白瓷碗,粥面上飘着几粒红枣,热气腾腾的香气瞬间漫了过来。

“谢谢您张婶,您总是这么惦记我。”林夕接过碗,指尖传来暖暖的温度。张婶笑着摆摆手,目光落在她的画板上:“这是要去写生啊?正好巷口的银杏叶开始黄了,今天天气好,肯定能画出好看的画。”

“是啊,我正打算去看看。”林夕一边说着,一边请张婶进屋坐。张婶却摆了摆手:“不了不了,我还得去给李爷爷送一碗,他昨天说想吃玉米粥,我特意多煮了点。”说着便转身往李爷爷家的方向走,背影很快消失在巷口的晨光里。

林夕端着玉米粥回到屋里,雪团已经醒了,正围着她的脚边打转,喉咙里发出轻轻的呜咽声。“别急,给你留了猫粮。”林夕笑着放下碗,给雪团添了猫粮,自己则坐在窗边,慢慢喝着粥。粥熬得软糯香甜,红枣的甜味恰到好处,一口下去,暖意从胃里蔓延到四肢,让她想起小时候奶奶煮的玉米粥——那时候奶奶总说,秋天喝玉米粥,暖胃又暖心。

喝完粥,林夕背着画板出门,雪团也跟着跳上她的肩头,尾巴尖勾着她的衣领,像是要跟她一起去写生。巷子里已经热闹起来了,李爷爷正坐在自家门口的竹椅上,手里拿着一把小梳子,给笼里的画眉鸟梳理羽毛;陈老板站在杂货店门口,正跟路过的邻居打招呼,手里还拿着一个刚到货的南瓜,说是要做南瓜饼;几个孩子背着书包,蹦蹦跳跳地往巷口走,嘴里还唱着刚学的儿歌,声音清脆得像风铃。

“小夕,去写生啊?”李爷爷最先看到她,笑着打招呼,“巷口的银杏叶已经黄了一半了,今天肯定能画出好作品。”

“是啊李爷爷,我就是去看看。”林夕走过去,看着李爷爷笼里的画眉鸟,“这鸟叫得真好听。”

“可不是嘛,每天早上都叫,比闹钟还准。”李爷爷笑着说,又指了指巷口,“昨天我看见晨光了,他说今天要过来,你要不要等等他?”

林夕心里一动,她昨天跟晨光说要去写生,没想到他真的会过来。“不用等了,我先去巷口看看,他来了您让他去巷口找我就行。”

“好嘞!”李爷爷点点头,继续给画眉鸟梳理羽毛。

林夕背着画板往巷口走,雪团趴在她的肩头,时不时低头啄一下她的头发,惹得她忍不住笑出声。走到老银杏树下,她停下脚步,抬头望去——老银杏树的枝桠上,一半的叶子已经变成了金黄色,另一半还是深绿色,黄绿相间,在晨光的照耀下,显得格外好看。几片金黄的叶子随风飘落,像蝴蝶一样在空中打着旋,最后轻轻落在青石板路上,给路面铺了一层薄薄的金毯。

“真美啊。”林夕忍不住感叹,连忙放下画板,拿出画笔和颜料,开始勾勒眼前的景象。她先画老银杏树的枝桠,用深棕色的颜料勾勒出枝干的纹理,再用黄绿色和金黄色的颜料晕染叶子,让叶子看起来有层次感。雪团则从她的肩头跳下来,蹲在她的脚边,时不时用爪子拨弄一下落在地上的银杏叶,像是在帮她挑选最漂亮的叶子。

正画得入神,身后传来了熟悉的脚步声。林夕回头,看见晨光穿着一件浅棕色的风衣,手里提着一个纸袋,正站在不远处看着她,眼里带着温柔的笑意。“看来我来的正好,没有打扰你写生。”

“你怎么来了?”林夕放下画笔,有些惊喜。她昨天只是随口一提,没想到晨光真的会抽时间过来。

“今天公司没什么事,就想着过来陪你。”晨光走到她身边,把纸袋递给她,“给你带了热咖啡,还有你喜欢的栗子蛋糕。”

林夕接过纸袋,里面的咖啡还冒着热气,暖得她指尖发烫。她拿出咖啡喝了一口,醇厚的香气在嘴里散开,心里也甜甜的。“你怎么知道我喜欢栗子蛋糕?”她好奇地问,她好像没跟晨光说过这件事。

“上次在你画室看到的,你桌上放着一张栗子蛋糕的宣传单,还在上面画了个小爱心。”晨光笑着说,目光落在她的画板上,“画得真好看,秋阳下的银杏巷,比我想象中还要美。”

林夕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笑,把画板转过来给他看:“还没画完,总觉得少了点什么。”

晨光仔细看了看,指着画里的巷口:“或许可以加几个行人?比如路过的邻居,或者玩耍的孩子,这样画面会更有生气。”

林夕眼前一亮,她之前确实觉得画面有些安静,加几个人物正好能让整个场景活起来。“你说得对!”她拿起画笔,开始在画纸上添加人物。晨光站在她身边,静静地看着她画画,偶尔帮她递一下颜料,或者提醒她小心颜料沾到衣服上。

雪团也凑了过来,蹲在晨光的脚边,尾巴轻轻扫着他的裤腿。晨光弯腰摸了摸它的头,雪团舒服地眯起了眼睛,还蹭了蹭他的手心。林夕看着这一幕,嘴角忍不住上扬——她好像已经习惯了这样的日子,有喜欢的人在身边,有可爱的猫陪伴,有温暖的邻居,还有热爱的画笔,这样的生活,比她以前在大城市里追求的“成功”,要幸福得多。

画到中午,太阳渐渐升高,秋阳透过银杏叶的缝隙洒下来,在画纸上投下细碎的光斑。林夕的画也差不多完成了,画纸上的银杏巷,有金黄的银杏叶,有路过的邻居,有玩耍的孩子,还有站在树下看画的晨光和蹲在他脚边的雪团。整个画面温暖又生动,像是把刚才的场景定格在了画纸上。

更多内容加载中...请稍候...

本站只支持手机浏览器访问,若您看到此段落,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,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、畅读模式、小说模式,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,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!

《晨幕林夕》转载请注明来源:荔芳文学lfwx2.cc,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,请尝试点击右上角↗️或右下角↘️的菜单,退出阅读模式即可,谢谢!

相关小说

乡村荒唐往事 都市 / 连载
乡村荒唐往事
掌眼老林
关于乡村荒唐往事:1993年,山沟村。李秀兰已经生了两个儿子,却又怀上了三胎。作为严重超生的她,顺理成章被当地的计生办盯上了。只要被计生办抓到,她就会被拉去强制人流。村里的妇联主任想要借机占她的便宜,曾经的老相好对她有不纯的心思,而她的老公远在大城市打工根本帮不上忙。李秀兰一个人孤苦伶仃,她该如何应对接下来的种种困难?
446万字10天前
苏晴杨彬杨大明 都市 / 连载
苏晴杨彬杨大明
夫子
丈夫因公出国,儿媳妇在家演绎一段伦理大戏,问世间情为何物,直教人生死相许………
16万字一年以前
新婚2 都市 / 连载
新婚2
半截白菜
文案陈依是闻泽辛亲点的联姻对象,他从那么多家族中选中她,有2大原因。一是:家族不牛,破落。二是:她老实。没有威胁,不会管他,他可以继续绯闻满天。花天酒地,无拘无束。陈依嫁给闻泽辛,是高攀,是飞上枝头变凤凰。她从不奢求闻泽辛爱她。她安守本分,老实过日子,远远地看着他在前面,低头跟别的女人发信息。不过,她跟他是三年同桌同学。她也不小心爱上了这个男人。所以,爱会消失,耐心也会越来越少。攒够了失望,她就想
52万字一年以前
苟苟 都市 / 全本
苟苟
夏小正
苟苟作者:夏小正文案:宠溺变态攻&美貌双性弱受第1章太阳很大,站在门口准备敲门的宋萧回过头生气地叫他,“宋苟苟,你来不来?”宋荀站在太阳底下,支支吾吾地不想去,还没开口,就看见门开了,李时杼看着他俩笑,“诶,萧萧,苟苟,进来。”宋荀生来带着灾,想取个贱名好养活,家里都是文化人,又实在下不去口,只好大名叫宋荀
28万字一年以前
满城衣冠 都市 / 连载
满城衣冠
金十四钗
衣冠这两个字很有意思,既指缙绅世族,也是斯文败类。许苏对傅云宪的记忆得追溯到十来年前。或许是时间久远,记忆发生了偏差,当时的傅云宪与这两个字全无干系,既不搭着前一层,也不挨着后一层。
52万字一年以前
长嫂为妻 都市 / 全本
长嫂为妻
墨书白
卫韫十四岁那年,满门男丁战死沙场,家破人亡,那时只有奶奶和他那位新嫂陪着他撑着卫家奶奶说,新嫂子不容易,刚拜堂就没了丈夫,等日后他发达了,务必要为嫂子寻一...
128万字一年以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