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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莽的夜,是最纯粹的夜。
除了天上的月,还有裹挟着沙尘而来的风,带着凉意,轻轻捧起行路人的发。
西莽的酒,也是最烈的酒。一碗,铁甲沉醉,两碗,星河下坠,三碗……对不起,本店小本经营,请这位客人回家再撒酒疯。
“我……我没有撒酒疯!”
少年不识愁滋味,今宵有酒今宵醉。这里只有饮者的狂欢,没有白衣客卿的虚名,什么孤影城主,什么倾世之舞,不过是过眼云烟,那些幽微的、细小的伤痛,伴随着逐渐消散的意识和记忆一并被洗刷清净。
何其痛快,当再浮一大白!
第三碗酒下肚,少年便再也没有了知觉。
孤影城主门客三千,以白衣为贵,红衣次之,青衣最末。白衣客卿仅有三席,均是半步圣人之境。第三席为城主敕令,无关灵境,只为一介凡夫而设。那个姓宋的穷酸文人,没穿过甲衣,没上阵杀过敌,只因讨了个巧写了篇穷酸文章,便得了城主的喜爱。
偏生这样的人得了城主的喜爱,那他便只能得到其他人的恨。
于是乎,嘲笑,谩骂,明枪暗箭,铺天盖地袭来。姓宋的文人哪里受得起这样的气,还没三十岁便一命呜呼了,留下一个十二三岁的娃娃,承袭了他的席位。
白衣客卿,宋命。
以文人之身入武,以武人之境习文,竟做到了文武全才。十六岁已有半步圣人之境,在城中难逢敌手。人们不敢再言及那个姓宋的文人,生怕白衣客卿降罪。宋白衣的寂灭剑可不长眼。
于是少年成名,风头一时无两。
但声名鹊起的白衣,却在一个女人面前栽了跟头。
倾世楼,一个男人都向往的温柔乡。宋命自认为自己是个爷们,便也随几个好友入了那彻夜灯火通明的红楼。
春宵苦短,一晌贪欢,良辰美景虽好,但都是别人的缱绻,与宋命没有干系。
因为他到了大堂便定住了,舞台中心的红色身影占满了他的心。他痴痴望着凤锦,那眼神,像极了孩子看到心爱的玩具。他指着那红衣女子对接待的妈妈说:“我要她。”
妈妈还未回应,就听凤锦叱道:“出去!”
红袖飞起,香风扑鼻,宋命眼前一花,回过神来,便已身处楼外。
全城人都知晓了,宋白衣为一个花魁着了魔。
他丢下了笔和剑,每日里只是往倾世楼跑,不断重复着进楼,被赶出,再进楼的日常,只为一睹倾世之舞。
被拒绝了一百次之后,宋命的朋友们看不下去了。红衣客卿,小郎君天禄为宋命出了个主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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